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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如何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自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水建设【2020】258号),明确项目法人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至《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52号令)印发,第十五条再次明确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关于项目法人如何开展施工图审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工作手册(2023版本)》给出了进一步说明: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存在“错、缺、碰、漏”现象,勘察设计深度,选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技术指标,符合强制性条文情况,初设审查和审批意见落实情况等。督促施工单位将发现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及时向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条件的项目法人,可以使用招标结余资金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开展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以下为四川省水利厅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可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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