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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管护要求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更新相关图、表、册,完善数据库,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实行特殊保护。


做好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等工程管护的衔接,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到位。调动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管护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


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管护合同,制定管护制度。管护主体应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发挥村级组织、承包经营者在工程管护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受益对象管护投入责任,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相关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的定期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建立经营主体和专业管理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管护机制和体系。


当地政府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计提管护经费,对管护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灌溉渠系、喷灌、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灾毁保险。

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防止 “非农化 ”、“非粮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水毁、地质灾害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改造或补充。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 


泵站安全操作规程


管理制度须制定且上墙。泵站运行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为了保障泵站安全运行,项目法人应联合管护单位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应对泵站管理人员提前培训,做好建设与管理的衔接。操作规程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泵站上的任何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泵机、泵箱的盖板必须盖严,不得随意打开,以防污物等进入泵体、泵箱。不能随意开动泵站,必须接到准确的开泵信号后,方可开泵。各部件的连接螺栓等紧固件,要紧固、齐全。检查各泵的管路系统和附件有无损坏,必要时更换。过滤器要保持清洁,并经常检查清洗。必须保证温度开关、油压开关完好,并经常检查油位、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泵房外墙应设置用电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开展绿色(新)工艺、产品、技术、装备、模式的综合集成及示范推广应用。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加强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推广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保护性耕作和科学用水用肥用药技术及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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