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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监理员的自述道出了关于国内外监理的差异。
本文中涉及到监理的一些个别现实现象,只是着眼于整个大的监理行业现场环境,无针对性指向。个人心得仅限同行交流、探讨。
在国内工作的时候,做过整整八个月的监理员,每天只要写写监理日记,把当日工地的施工单位所干的工程量记下来,每天十分钟不到就结束一天的工作。每月中旬写写监理月报,一个月下来,干活的总时间,估计也就一二小时吧。偶尔到工地看看工人干活,旁站浇筑混凝土,其他时候没有任何事情可做,整天窝在办公室上网、喝茶。虽然做监理员的时间不长,但是还是多少了解一些本职工作的一些情况。
在利比亚,我做的是施工员,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除了在干测量放线外,还得干类似监理的工作。在监理来验收前,先验收本工地木工、钢筋工的所完成的工程质量,然后再报给监理,再让监理来验收,总的来说,国外监理所有的工作情况也还算了解,知道他们要干些什么,验收工程的哪部分。在利比亚,我们的监理公司是美国监理公司,人员大部分是利比亚本国的,但也有埃及、菲律宾的监理员。
国内外监理员最大的区别在于签字权
国内《监理员手册》明确写着只有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才有签字权,其他监理员,哪怕是专项监理工程师都无签字权。而在国外,貌似没有监理员和专项监理工程师区分,他们都是各管工程某一方面验收,有的分管水平验收,有的分管模板钢筋验收,有的分管水电验收,但是无论是什么监理员,他们都有签字权。只要验收单子上有他们是签字,才可以开展工程下一步工作。
国内监理员,虽然也参与工程验收,但是基本上都是跟着专项监理工程师去验收或者跟着总监去验收,根本不能独立工作,领导说啥就是啥,领导说通过,你绝对不能说不通过。反正是他签字的,所有工程责任他承担,监理员没有任何工程责任。
在签字权这问题上,我觉得很重要。
中国的监理制度好比中国的民主情况,民主集中制,领导说了算,监理员属于屁民,常常被代表,无发言、签字权利,严重一点来说,没有任何权利。所以养成了某些监理员一般没有什么责任心,随它工程质量怎么样,出任何问题,反正有总监担当着。即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真的有问题,你监理员提出异议,但是施工单位可以不理你,只要总监说没有问题就行,至于施工单位怎么把明明有问题的工程变成没有任何工程问题,其中学问“罄竹难书”。内幕问题,业内人士心知肚明。
国外的监理制度,好比三权分立,各有所专,分立工作,都有签字权利。监理员每人承担这工程的各部分验收,每人对自己的那一部分有责任,出任何问题,首先自己承担。施工单位绝对不会绕过监理员,直接找总监来摆平有问题的工程,也绝对不会绕过监理叫甲方来摆平工程问题。
国外的监理员,若是发现楼面平板水平出问题,超出误差范围,他绝对不会在验收单子上签字,马上叫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他们的监理员就有这个权利。如果一个楼层的验收单子上,只要模板、钢筋、水平、水电任何一个验收出问题,没有他们分管验收监理员的验收通过的签字,就不能浇筑混凝土。
这问题上,在国内很难想象,在国内常常有七天一层楼层的说法,只要木工支模好了,不管验收不验收,马上绑扎钢筋,钢筋绑扎好了,在浇筑的前一天,发一份浇筑令给总监,不管监理是否来走过场一般的来验收,马上浇筑。严重的甚至一边绑扎钢筋,一边在浇筑混凝土,管它模板水平是否误差几公分,钢筋保护层垫块是否?马镫是否缺少?搭接、锚固长度是否符合国标?
所以在国内做工程,施工单位工程和甲方、质监站搞好关系,工程基本就能畅通无阻。而在国外,甲方基本不到工地,没有什么质监站、卫生防疫站、排污、电力、公安等乱七八糟、令郎满目的只认钱的黑幕单位。而监理呢,根本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不会在节假日收施工单位任何钱财礼物,不会和施工单位一起去KTV、招妓,更不会问施工单位索要东西。
在建筑行业内,国内监理的地位很尴尬,有的人甚至说监理只是一个摆设部门,施工单位的人根本打心底看不起监理从业人员,说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混不下去了,才去做监理的。说监理人员没有本事,整天游手好闲,不懂工程,整天就知道吃吃喝喝。有的甚至说,监理人员呀?哦,都是退休的老头们才去干的,年纪轻轻,什么不去做,去做闲得相当无聊透顶的监理员,没有上进心,没出息。流言飞语,总是让人无奈。
结合中国国情,仔细揣摩监理制度,不难发现问题。中国监理制度成建立20多年,中国这片热土上,掀起翻天覆地的建设浪潮也就10多年,监理制度可谓还不成熟。《监理手册》上明文规定的条款,看起来很简单,可实行起来,比一点不比建设一座摩天大楼的难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试想一二,《国家宪法》都存在实施空洞,何况区区一部出自建设部的规定。只要有利益驱使,工程又不会马上出大问题,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行事,总有人干的,你不干,张三、李四干!何况有吃有喝还有拿,何乐而不为,反正不是你掏腰包。中国流行这样一句话:与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这里可能说的过于直白过重,但这类现象在建筑行业在全国各地的某些建筑工地不无发生。
在国内,本来监理单位本是甲方建设单位请来的监督建设质量的单位,但是有时候监理单位居然和施工单位合谋欺骗甲方建设单位,这怎么说?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某些质量问题,但施工单位和甲方关系好到早已站在一条战线,那监理单位如何做?这又怎么说?有时候,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居然共同隶属一家建设集团,只是监理单位变换一个公司名称或者靠挂另外一公司,这又怎么说?
在中国,监理有太多无奈,但监理行业必须正视现实,在强化自身监理专业技能素质建设的同时,更要提升整体监理队伍的思想综合素质。虽然在国内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不算少,但事故发生的意外也是可怕的。但既然做监理这一行,必须明确自己身上的责任和安全要求,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每一个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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