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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点问题
mq20200617175838447
2020-06-17 18:02:40
全部回答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 .
2、人防主管部门批文;
3、人防工程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报告书;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5、设计变更通知书和技术变更核定单;
6、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材料;
7、通风空调、给排水、柴油发电系统试验、检验报告;
8、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
9、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0、中间结构验收会议纪要;
11、初步验收会议纪要;
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应说明
完成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实施情况;
13、施工单位签署的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人防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防护及防化设备的产品质
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进行的实验报告。
15、人防工程合同: (1)防护、防化设备合同复印件;(2)地下室防水材料合同
复印件;(3)人防监理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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