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本周热点问题
xl20170625151808080
2019-12-29 17:17:22
全部回答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C.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选定,且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4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 组。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更多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