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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ay2y96ywa8azus
2018-12-19 11: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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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1499.2-2018):
10.1 钢筋的表面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生产企业序号(许可证后3位数字)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还可轧上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
b) 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表示,HRB400、HRB500、HRB600分别以4、5、6表示,HRBF400、HRBF500分别以C4、C5表示,HRB400E、HRB500E分别以4E、5E表示,HRBF400E、HRBF500E分别以C4E、C5E表示。厂名以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公称直径毫米数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c) 标志应清晰明了,标志的尺寸由供方按钢筋直径大小作适当规定,与标志相交的横肋可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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