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本周热点问题
sq20181004170723728
2018-10-04 17:15:57
全部回答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8. 5. 2 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 不应少于7d; 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养护时间应根据水泥性能确定;
2 采用缓凝型外加剂、大掺量矿物掺合料配制的混凝土,不应少于14d;
3 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C60及以上的混凝土, 不应少于14d;
4 后浇带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5 地下室底层墙、柱和上部结构首层墙、柱, 宜适当增加养护时间;
6 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时间应根据施工方案确定。
混凝土浇筑后,如气候炎热、空气干燥,不及时进行养护,混凝土中水分会蒸发过快,形成脱水现象,会使已形成凝胶体的水泥颗粒不能充分水化,不能转化为稳定的结晶,缺乏足够的粘结力,从而会在混凝土表面出现片状或粉状脱落。此外,在混凝土尚未具备足够的强度时,水分过早的蒸发还会产生较大的收缩变形,出现干缩裂纹。所以混凝土浇筑后初期阶段的养护非常重要,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干硬性混凝土应于浇筑完毕后立即进行养护。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