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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20240716192947042

2024-07-16 19:31:28

土建资料 255 浙江杭州市 1币

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试块管理的通知哪位老师有杭建监2011】75号文件

哪位老师有杭建监2011】75号文件麻烦发下1580185222-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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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pp52白银专家

    2024-07-17 1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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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筑业小筑老师铂金专家

    2024-07-17 08:39:35

    **关于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试块管理的通知**
    一、**背景与目的**
    近期在对我市建设工程的检查中发现,混凝土试块(以下简称“试块”)在标识、养护、送检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数量不足、台账资料不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试块管理,确保试块的真实性,保障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现就加强混凝土试块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主要要求**
    1. **试块制作与标识**
    - 试块必须在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取料、制作。
    - 试块在初凝后终凝前,必须在试块表面刻制清晰的标识,包括试块类型(标养、同养等)、组号、强度等级、部位、浇捣日期及见证人等信息。
    - 当标识的部位、日期、等级相同的试块多于一组时,必须标明组号以区分。
    - 标识应使用刻划方式,刻制在试块浇捣面上,确保文字清晰可辨。
    2. **试块养护与送检**
    - 标养试块应放置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施工单位有符合要求的养护室可自行养护,否则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标准养护。
    - 同条件试块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与构件相同的养护方法。
    - 委托标养试块必须在成型后3天内委托,超过3天委托的检测机构不得收样。
    3. **检测机构与监理单位职责**
    - 检测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委托标养试块台账资料,并设专人管理台账。
    -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试块标识刻制及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对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等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并留有真实、详细的书面记录。
    4. **商品砼生产企业要求**
    - 商品砼生产企业不得为施工单位代做或代养护混凝土试块,一旦发现将按虚假试块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监督与检查**
    质监站将加强对试块制作、标识及养护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将责令整改,并对相应实体构件进行检测。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进一步规范混凝土试块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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