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

本周热点问题
ai666
2024-06-13 13:06:55
收藏
全部回答
已采纳
节能规范里要求复试
12.2.2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使用的照明光源、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 照明光源初始光效;
2 照明灯具镇流器能效值;
3 照明灯具效率;
4 照明设备功率、功率因数和谐波含量值。
举报
举报
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更多
友情链接
全国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