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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3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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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第2.0.5条,
工程项目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确需修改的应报建设单位同意,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并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图纸深化设计时,有可能会发生明显地导致工程量增减、与原设计思路违背等情况,因此为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原设计文件的要求,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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